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关于做好 2023 年度立项课题研究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1

各理事、会员单位,各位会员:

根据《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立项科研课题名单的通知》(鲁教督会字〔2023〕10号)及学会课题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推进2023年度立项课题研究,做好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根据2023年度立项课题通知要求,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依据学会课题管理有关要求和多数课题组的研究计划,2023年立项课题原则上分3批结题,第一批于

2024年12月20日以前,第二批于2025年5月31日以前,第三批于2025年11月20日以前。各课题组要安排好课题研究进度,合理确定结题时间,按时完成研究和结题鉴定工作。部分课题研究与上述安排时间不一致的,课题组应对研究进度及结题时间予以调整,以便于集中统一评审。

二、结题鉴定。重点课题研究完成后,以市为单位,或在市协调指导下,以县(市、区,以下统称县)为单位组织做好结题工作,相应由市级常务理事单位、县级理事单位组织建立专家评审组,做好结题鉴定;有条件的课题组所属单位也可自行组织实施。每项课题的鉴定专家组应由3-5名专家组成,并设1名组长。鉴定专家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课题结题鉴定的基本程序是:①课题负责人向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提出结题申请(附件1),以市、县或高校为单位汇总后,发送至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邮箱sdjyddxh@163.com;②审核通过后,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以函件形式分批次、统一对结题申请作出批复,并予以公示;③课题负责人收到结题申请批复后,组织课题组准备结题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专家鉴定会,完成结题鉴定,填写结题鉴定书,以市、县或高校为单位予以汇总后,按时将结题材料报省教育督导学会。省重大课题直接将相关结题材料报省教育督导学会,由省教育督导学会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鉴定。

三、材料提交。结题申请提交时间为:第一批在2024年

11月20日以前,第二批在2025年4月30日以前,第三批在2025年10月20日以前。结题材料提交时间为:第一批在2024年12月20日以前,第二批在2025年5月31日以前,第三批在2025年11月20日以前。需要提交的结题材料主要包括:①立项证书;②开题报告;③结题鉴定审批书(附件2,也可从学会官网(sdjyddxh.cn)“学术研究”栏下载);④研究工作情况报告(研究的主要过程、活动;研究计划完成情况;主要成果的发表、被采纳、应用情况;研究变更情况等);⑤结题(研究)报告(原则上不少于5千字,主要内容:研究问题及意义,研究目标,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和创新点等;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研究报告执笔人姓名等);⑥课题研究有关阶段性成果:正式出版发表的专著、论文、文章、督导评价方案、音像资料、获奖证书等;⑦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结题材料纸质版自行存档,不需要寄送。各课题组将签字盖章后的完整结题材料电子稿PDF 版和WORD版打包,以市、县或高校为单位汇总后,发至学会邮箱。

四、结题审批。省教育督导学会组织专家,对各课题组报送的结题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向鉴定合格课题组颁发《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并根据课题研究质量和结题情况,确定评选课题研究成果奖项和课题管理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和宣传推广。


联系人:周 彬0531-51756721,13853012569;

陈成忠13375486191。


附件:

1.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2023年度立项课题结题申请书

2.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鉴定审批书


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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