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位会员: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社团分支机构管理和 《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第五届理事会批 复成立的四个分支机构—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人工智能教育评 价专委会、区域教育发展与督导评价专委会、学前教育专委会、 劳动教育研究与评价专委会,在六届理事会成立时均未按学会章 程规定和批复要求正式成立相应机构并开展相关业务,且未在六届理事会召开的分支机构座谈会后根据要求提出具体可行的成 立方案,为防范发生《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22修订)》所 列管理风险,经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并 由第六届理事会2024年年会表决通过,决定废止山东省教育督 导学会鲁教督会字[2020]7号、鲁教督会字[2020]10号、鲁教督 会字[2021]10 号、鲁教督会字[2021]11号4个批复文件,终止 成立4个分支机构。相关单位和个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以 分支机构名义开展一切对外业务活动。
山东省教育督导学会
2024 年6月3日